长三角企业法律顾问联盟计划协同北京、内蒙古等地区的法律顾问协会,设立一家全国性企业法律新联盟。
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副会长熊晨曜向《商法》披露,新联盟拟于9月25日在长春举办的会议上成立。该联盟拟命名为“全国企业法治工作联席会议”,其总部将设立于北京,同时设立秘书处于上海。
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是长三角企业法律顾问联盟成员之一,该联盟另包含浙江、江苏和安徽的法律顾问协会。
谈及设立原因,熊晨曜表示:“随着营商环境、法治环境的改善,法务市场需要重新进行定位,不能再局限于原本比较狭隘的法务业务。”联盟将聚焦经营企业法务社群以及通过培训等方式完善企业法治工作。
首先,联盟将建立自媒体平台,为企业法务提供实用法律资讯,并与电视台、法律新媒体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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