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正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投资现有企业或设立新企业来涉足目前由国有企业主导的广阔的行业领域。
国务院在5月13日指出,对民营企业的准入门槛应降低并应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法律应进行修改以更有利于民间投资,而且关于民间投资的政府审批程序应简化。
国务院宣布水利工程项目、电力建设、采矿业和物流业将向民间资本开放,并且将改善金融服务和简化民间资本涉足上述行业的行政审批手续。
国务院还再次提及在3月常务会议上宣布的向民间资本开放的行业。这些行业包括教育、社会福利事业、交通基础设施、电信和能源、公用事业、保障性住房建设、文化产业,甚至国防科技工业。
国务院在其3月的会议中承诺建立一个健全的行政服务体系,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律法规,努力为民间投资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在5月出台的意见补充指出:“对于可以实行私有化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应鼓励民间投资者参与。国有资本应主要投资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领域,而在一般竞争性领域,要给民间资本更大的的自由”。民间投资者还可参与兴办金融机构,投资商业银行及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贷款担保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
民营企业受欢迎通过资产收购或增加持股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民营企业被鼓励参股国有企业以推进国有企业的改制。
国务院还重申支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鼓励开发新产品和投资新兴产业,诸如生物医药、新能源、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
民间资本还被鼓励投资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包括公路、水运、港口码头和民用机场、以及投资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包括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
国务院选出几个行业,称应当允许民间资本参股建设煤运通道、客运专线、城际轨道交通等项目。应建立民间铁路产业投资基金和加快铁路企业上市。
民营企业被鼓励通过在境外开展国际化经营推进海外投资,建立跨国企业和推广知名品牌。
政府将改善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健全创业投资机制。
国务院承诺将通过提高效率和削减收费来简化行政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