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支付管理办法:国内银行受保护而互联网公司受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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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ople's Bank of China online payments regulations

621日,中国人民银行出台了期待已久的关于第三方支付的管理办法,首次为中国迅速增长的在线支付业务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外国投资企业并不在其监管范畴之内(请参阅本期第17页《第三方支付新规出台》)。

过去五年中,中国在线支付市场以每年超过100%的速度增长。据悉,其市场总价值在去年已达到人民币5,550亿元(合美元814亿),较2008年增长135.6%。由于中国有超过4亿的网民会在网上购物,分析家预计这一增长还将继续。据业内专家透露,中国提供在线支付服务的公司超过了100家。

该管理办法并没有象有些人担心的那样,禁止非银行支付服务提供商提供支付服务,但他们从事第三方支付交易必须获得许可证。许可证申请须在91日该管理办法生效后一年内提出。

非银行支付服务供应商要获得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支付业务的执照,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而且要连续两年盈利。这可能会限制新公司进入该市场。

这些公司必须向中国人民银行汇报其第三方交易的佣金费率,还要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定期检查。

监管缺位在过去引发了很多问题。一些在线支付公司最近被指控通过非法活动赢利。例如快钱公司就涉嫌帮助一家博彩公司集资人民币30多亿元,快钱的一位高管因此被拘留。

“这项政策有助于在线支付行业的健康发展,”调查公司易观国际的分析师曹飞表示。不过,他补充说此管理办法出台后,对外资公司从事在线支付业务的要求会更加严格。

业内人士认为,中国人民银行对外资公司做出限制,其主要原因是为了保护银联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免于同PayPal这样的公司竞争,PayPal全球最大的线支付公司。银联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是中国银联控股的在线支付子公司,中国银联是中国有政府的银行间转账网络、信用卡发行商。

然而受影响的外国公司并不只PayPal一家。在海外上市的公司无一能免,包括绝大多数中国大型互联网公司。例如阿里巴巴集团(非上市公司)旗下的在线支付公司支付宝,其最大股东就包括美国雅虎和日本软银。

622日,阿里巴巴宣布将按照新出台的管理办法申请电子支付许可。据报道,该公司的管理层正在考虑将支付宝业务剥离出去。“对许可证的规定对所有在线支付公司都是公平的,”支付宝一位公共关系负责人表示。

财付通也是一家领先的在线支付服务供应商,但与支付宝不同的是,财付通并非是一个单独的法律实体。它是在香港上市的腾讯控股有限公司的组成部分,并且部分为南非传媒集团公司(Naspers)所有。业内观察人士表示,新的关于第三方支付的管理办法可能要求腾讯大幅调整股权结构,而美国风险投资基金部分控股的快钱公司的也会面临类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