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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文仲裁系列沙龙第16期成功举办
2022年12月27日下午,由高文律师事务所主办的“仲裁庭‘仲裁释明权’的行使”主题沙龙在文贤多功能会议室成功举办。本期沙龙邀请了海南国际仲裁院林宁波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李庆明研究员、北京大学法学院曹志勋教授以及新加坡中国两地国际仲裁员、调解员,新加坡律明律师事务所葛黄斌董事担任主讲嘉宾,吸引了仲裁员、学术界以及业内实务专家等参与了本次活动,沙龙由高文合伙人牟楠律师主持。
海南国际仲裁院林宁波院长以民事证据为视角讨论仲裁庭释明权的行使问题,以释明主体、释明对象、释明方式、释明内容、释明效果和释明时间等多角度来理解释明权,介绍了法院释明权的变迁以及仲裁庭释明权在请求权基础、民法典第580条适用、违约金请求的释明和承揽合同的适用四个方面的适用情形,与大家进行了经验分享。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李庆明研究员从七个方面对仲裁庭怎么释明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讲解,主要包括程序事项;当事人;合同效力:成立、生效、无效、解除、废止;仲裁请求的明确、遗漏、矛盾、替代性请求、请求完整性、可执行性、请求权基础;抗辩、反请求、另案;证据及举证责任以及法律适用。同时提出审理范围书在实践中的应用,实践效果也很好,但对于双方当事人和仲裁庭的要求很高,对每个争议焦点都要了解,可以在实践中推广使用。
北京大学法学院曹志勋教授从民事诉讼法这个角度进行了分享,对于《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1年版第35条和2019年版第53条法律规定的变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法院应当将法律关系性质或者民事行为效力作为焦点问题进行审理。还通过《九民会议纪要》第36条举例,以实际举例来详细说明如何进行释明才能保证公平正义,同时避免另一方申请撤裁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
最后由新加坡中国两地国际仲裁员、调解员,新加坡律明律师事务所葛黄斌董事发言。葛黄斌董事首先对中国海南、深圳、广州等地的仲裁委员会现有的仲裁规则进行了分享,这些仲裁委员会已经在仲裁规则中对于仲裁释明权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也在实践中得以运用。葛黄斌董事还现场展示了新加坡仲裁院1号程序令,并详细讲解了程序令中各项内容,让与会者一目了然地知道1号程序令的内容,有更加直观的感受,也了解到如何通过程序令的方式来让当事人充分行使仲裁权利。
四位嘉宾精彩发言结束后,高文律师事务所王正志主任、顾问张修林律师先后发言并参与了讨论,结合自身实务经验就仲裁释明权如何行使实务问题以及实践操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展开主题研讨和自由交流。本次沙龙气氛热烈,交流务实,增进了仲裁机构、学术界、律师及具体行业的相互了解,活动圆满结束。
高文仲裁系列沙龙作为高文所仲裁员间的交流平台,通过案件审理与前沿热点问题研讨相结合,不断总结经验、达成共识,以进一步提升仲裁员的专业水平与审理能力,一直致力于推动仲裁领域的专业知识传播及争议解决研究,并致力为中外专业人士搭建交流平台,已经成功举办了16期。今后,高文仲裁系列沙龙将持续开展与争议解决实务有关的仲裁主题沙龙活动,以期不断提升仲裁员处理案件的能力和解决复杂问题的水平,诚挚欢迎各界专业人士继续关注并参与高文仲裁系列沙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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