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伦成功代理汉仪公司字体著作权维权案,权利人获赔2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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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仪公司经合法授权,独占取得包括“新蒂下午茶体”等新蒂系列字体的全部著作权。子盟公司曾与“新蒂下午茶体”原始著作权人签署《合作协议》,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超出许可使用范围,将“新蒂下午茶体”改编为“新蒂下午茶桃心体” “新蒂繁星下午茶体” “新蒂下午茶music体” “新蒂下午茶加粗体”,并在汉仪公司发出《解除<合作协议>通知函》后,仍通过信息网络平台传播“新蒂下午茶体”及擅自改编字体。汉仪公司就子盟公司涉嫌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等侵权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一审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二审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两级法院均认定子盟公司侵害了汉仪公司享有的字体著作权,判令子盟公司承担207万元赔偿金。
本案是一起创新型字体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法院不仅认定被告侵害字体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而且认定侵害改编权,判令被告子盟公司赔偿原告汉仪公司经济损失200万元以及合理开支7万元,合计207万元。法院开创性地从“汉字基本构造特点导致对字体美化修饰空间较小”、“被诉字体是否保留原字体风格”、“其不同部分是否使得被诉字体呈现不同表达风格”、“不同部分在元素添加位置及数量、点缀图案选择等设计方面”及“所选汉字是否字库中日常交流使用频率较高汉字、是否体现设计者独特选择及审美”等角度综合分析,认定被告子盟公司侵害了原告汉仪公司的字体改编权。
本案为司法认定侵害字体改编权提供了开创性的考量维度和方法,也是我国字体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中著作权人获赔金额较高的案例之一。
中伦合伙人马远超以及律师应莹为本案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该案于近日被评选为“2021年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秀案例”。
相关合伙人介绍:
上海办公室合伙人
业务领域:知识产权权利保护,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诉讼仲裁
特色行业类别:通讯与技术,文化娱乐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