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德恒助力贵州茅台成功发行首期130亿元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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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茅台集团”或“发行人”)于2020年11月成功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30亿元,期限为七年期(3+3+1),信用评级为AAA,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票面利率为3.00%。
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家特大型国有企业,涉足产业包括白酒、保健酒、葡萄酒、金融、文化旅游、教育、酒店、房地产及白酒上下游等,主导产品贵州茅台酒与法国科涅克白兰地、英国苏格兰威士忌一起并称“世界三大(蒸馏)名酒”,是我国大曲酱香型白酒的鼻祖和典型代表,是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产品,其酿制技艺入选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是一张香飘世界的“国家名片”。
德恒作为茅台集团本期债券的法律顾问,组成由合伙人侯志伟律师为负责人,合伙人张艳律师以及律师文彬、王晶、胡学媛、王雨佳,以及律师助理鲜于加山、孙钺皓、蒋月为主要成员的项目组,与发行人、承销商以及评级机构等各方紧密配合、积极合作,为本期债券的发行提供了专业、全面、高效的法律服务。
合伙人介绍:
侯志伟
合伙人
侯志伟,德恒北京办公室合伙人;主要执业领域为国有企业混改/改制上市/重大资产重组、境内外上市、境内债券、跨境融资、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外商投资及境外投资。
邮箱:houzw@dehengla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