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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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的核心是“关于强制执行力的意见”。这一意见最常用的措辞方式是:本协议构成[有关当事人]合法的、有效的、有约束力的并可强制执行的义务。

Lexicon_cover_pic-CMYK在以美国为代表的某些法域,这称为“关于救济的意见”,因为这一表述意味着,在协议被违反的情况下,该法律意见的受益人如欲针对另一方强制执行协议可享有救济权利。

匪夷所思的是,在这项至关重要的意见中,所使用的术语存在着种种不明确之处。描述义务的每个词语,即“legal”、“valid”、“binding”和“enforceable”,是否各有不同于其他词语的含义,抑或它们之间可以互换使用?如果将这一问题交给律师,包括资深律师,你会发现,关于这一点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本文将逐一分析这些词语的含义,并提醒律师在词义存在一定重合性的这些词语之间还是有一些重要的不同之处需要加以留意。此外,有关这些词语组合使用的用法在一些法域之间也存在区别。

本文首先考察每个词的含义,然后考察它们组合使用的用法,探讨英国和美国之间在用法上的区别。最后,特别分析澳大利亚高等法院近期作出的一项判决。在该判决中,法院需要明确的是,就澳大利亚一上市矿业公司发布的公开声明而言,“binding”和“enforceable”之间是否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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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ew_Godwin-CMYK葛安德曾是年利达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合伙人,现在墨尔本法学院教授法律,担任该法学院亚洲法研究中心的副主任。

A former partner of Linklaters Shanghai, Andrew Godwin teaches law at Melbourne Law School in Australia, where he is an associate director of its Asian Law Cent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