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月以来,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陆续发布了《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及其他配套规则。根据《实施意见》及配套规则,科创板为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的专属市场,将为科技创新企业的上市提供新的选择。
作为引领中国资本市场重大变革的科创板,其在制度设计上进行了诸多创新。本文围绕科创板制度,并将其与A股创业板制度对比分析如下,供各方参考。
1. 行业领域要求
2. 审核制度
3. 特别表决权制度及红筹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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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分拆上市
5. 财务指标
应符合如下五套指标之一:
- 预计市值不低于10 亿,且最近两年净利润正且不低于5000万;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10 亿,且最近一年净利润正且营收不低于1 亿;
- 预计市值不低于15 亿,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 亿,且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收不低于15%;
- 预计市值不低于20 亿,最近一年营收不低于3 亿,且最近三年经营现金流不低于1 亿;
- 预计市值不低于30亿,最近一年营收不低于3亿;
- 预计市值不低于40 亿,且属特殊行业,市场空间大且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企业至少一项核心产品获准二期临床试验,其他企业具备明显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应符合下列条件:
- 最近两年净利润正且累计不少于1000万;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正,且最近一年营收不少于5000万。
-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且无未弥补亏损。
科创板弱化了对净利润要求,形成以预计市值为核心、其他财务指标相结合的多元条件。
6. 定价原则
7. 退市制度
刘涛是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合伙人。他的联系方式为电话+86 21 6019 3260 以及电邮 liutao@tongshang.com。黄青峰是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办公室资深律师。他的联系方式为电话+86 21 6019 2695 以及电邮 huangqingfeng@tongsha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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