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内地最近的一宗案件中,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公共政策为由拒绝执行国际商会(ICC)的仲裁结果,因为该法院先前认定仲裁条款无效。若双方在仲裁条款中明确了合适的仲裁所在地,这样的结果本可以避免。
仲裁地。仲裁地是重要的法律概念,法律有规定仲裁以及由法院监督仲裁的制度。此外,仲裁所在地通常决定了与执行相关的仲裁结果的国籍属性。所以仲裁所在地对仲裁的过程和结果有重要影响。仲裁地有别于仲裁会议和听证实际举行地。
另外,除非协议另有规定,仲裁地法律往往也能管辖仲裁条款,不过仲裁地法律通常不同于管辖合同的实质法律。当事人有必要了解规范合同的实质法律一般不适用于仲裁条款,因为仲裁条款可分割于其他合同条款而独立存在。仲裁条款管辖法律规范的事宜包括仲裁形式、效力以及仲裁条款的解释。例如,不同于香港法律,若仲裁条款不规定仲裁机构或其依据的仲裁规则,则该条款依据中国法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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