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公布了《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放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经营类电子商务)外资股权比例限制的通告》(以下简称《2015年通告》)。
《2015年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立即生效。随之外国公司可以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从事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但仅限于经营类电子商务,并且外国公司可以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而此前该类许可证只有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国国内实体才可以办理。
自2015年3月1日起,上海自贸区的范围扩大至浦东陆家嘴金融片区、金桥开发区片区和张江高科技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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